山东警察学院2013年高考录取规则
山东警察学院2013年秋考招生章程已经公布!今年山东警察学院高考录取规则主要表现在一下几个方面:
1、我院录取批次为提前批。
2、按照教育部、山东省招生委员会、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招生工作的文件精神,在考生政审和面试均合格的基础上,根据考生高考成绩、面试情况和综合评价信息全面衡量,择优录取。
3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执行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公布的本、专科军检线。
4、提档比例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20%,女生录取比例为15%。
5、根据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、山东省公安厅政治部文件规定,按各市预分计划进行录取,原则上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。
6、对符合国家规定的加分投档的考生,我院予以承认。
7、我院公共外语课为英语,其他语种考生若报考我院,录取后需改学英语。
8、专业安排以考生专业志愿和高考成绩为主要依据,同时兼顾文理、男女比例和地区分布等因素。
9、录取公安英烈子女保送生按照公安部、教育部文件执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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责任编辑:康康关键字:山东警察学院,2013年,高考录取规则